[舜禹香港] 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

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是為就讀學額全數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或公帑所資助的認可課程的學生而設的資助計劃。

 

申請資格:

1. 為註冊全日制學生;

2. 在2020/21學年在認可院校就讀學額全數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或公帑所資助的認可課程

3. 須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個人或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評估方法:

1. 視乎家庭經濟狀況而定。如可獲得的資助額,是根據「調整後家庭收入」公式及「資產值按比例計算法」計算出來

2. 一般來說,學資處會接納那些有文件證明的資料。

3. 若未能提供適當的證明文件,或遞交的文件未足以證明所申報的家庭收入/資產真確(例如未能證明長期失業,或只提供自行擬備的收入證明),學資處或須採用由相關政府部門提供的統計資料,評定有關家庭成員的收入及/或擁有資產的淨值

4. 如有需要,在計算家庭收入時,學資處或會根據提供的過往入息資料進行評估,從而計算可獲得的資助額。

5. 患有痼疾或永久殘疾家庭成員的醫療開支須附有1.4.2019至31.3.2020 期間的相關醫療單據方可獲扣減。每名家庭成員可扣減的款額設有上限,2020/21學年的上限為港幣21,780 元。

 

資助金額:

1. 學資處大約會在 2020年7月,把2020/21學年最高助學金額及最高貸款額的數字通知各間院校。屆時可向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查詢有關就讀課程可獲得的最高資助金額。

2. 在本計劃下,最高的助學金額相等於應繳給有關的本地院校的學費(不包括研究生的延讀費)和所屬學系的學習支出以及必須繳付的學生會會費。

3. 最高的貸款額用以支付生活支出。所有學生均有相同的最高貸款額。於2020/21學年的最高貸款額為$53,070。

 

申請程序:

1. 遞交網上申請書 - 申請人須透過「學資處電子通—我的申請」網上平台於申請截止日期或以前填寫及遞交本計劃的申請書。請在填寫申請書前,下載及詳細閱讀本計劃申請指引,並準備好所需的證明文件。

2. 遞交聲明書及證明文件 - 申請人應於遞交申請書日期起計七天內,將簽妥的聲明書(如選擇書面簽署)連同所需文件的副本(例如收入證明副本及顯示上一財政年度全部賬項的銀行戶口存摺或月結單副本),根據指定的程序遞交。有關詳情亦載於本計劃申請指引。

3. 面見 - 如有需要,學資處職員會約見申請人和申請人的父親及/或母親。會面前的申請人父親或母親須宣誓聲明申請書上的資料為真實無訛。請帶備所有證明文件前來會面,因為學資處職員或會要求澄清某些資料或提供其他資料。

4. 申請結果通知 - 一般而言,假如在提交申請書時填報的資料齊備,學資處可於以下時間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i) 於發出接獲申請通知書後60日內向90%的申請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或 (ii) 於七月中旬當本學年的助學金及貸款金額上限確定後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以日期較後發生者為準。

 

申請結果通知:

一般而言,假如在提交申請書時填報的資料齊備,學資處可於以下時間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

* 於發出接獲申請通知書後60日內向90%的申請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或

* 於七月中旬當本學年的助學金及貸款金額上限確定後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以日期較後發生者為準。不過,審批時間會因應個別情況而有所不同。

 

查詢:

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1529000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熱線查詢

若有疑問、想了解更多服務資訊,請聯繫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及公帑所、或我們「舜禹學堂」。

資料來源:

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 學生資助處

圖片來源:

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