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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台灣] 新冠疫期失業保障

隨著全球2019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防疫情勢的嚴峻,也衝擊到許多產業、事業,政府即以「防疫、紓困、振興」三大步驟因應,於防疫上從境外防疫,延伸至社區防堵及減災,另針對受疫情衝擊的產業與事業亦以不分產業,政府投入總計千億元來紓困振興,從顧家庭、護弱勢到挺企業和顧產業,涵蓋個人稅務、家庭支出到產業紓困、減稅等。

■協助失業勞工:

除了現有失業給付機制外,也增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協助受疫情影響而失業的勞工;另外,視疫情對就業之影響,再研議規劃「安穩僱用計畫」,獎勵雇主僱用失業達30日以上之非自願性離職者或加保職業工會之勞工。若未來疫情嚴峻,也將配合啟動「公共服務短期上工計畫」,提供公部門短期工作機會,協助勞工維持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

■針對非自願離職勞工:

提供失業給付,按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有扶養眷屬者可加發最多20%,為期6-9個月。

■協助基層勞工:

提供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以「弱勢優先,排富,不重複領取」原則,每月補助1萬元,計3個月,1次發給3萬元。對於無一定雇主及自營視障按摩師提供每月1萬5千元補貼,一次發給3個月,共計4萬5千元,並提供2至5萬元防疫物資等用品補助給視障按摩據點。

■勞工紓困貸款: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的勞工,凡年滿20歲的本國籍勞工,有參加勞工保險,或未參加勞工保險,但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者,皆可申請勞工紓困貸款,每人最高貸款額度10萬元,利率1.845%,並由勞動部補貼第1年的利息。

資料來源: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因應武漢肺炎衝擊 共通性及各產業紓困振興措施〉109-05-29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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