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北市派出所警員於石牌捷運站巡邏時,發現有失智老婦神情緊張疑似迷路,經確認該婦人有失智情況,當下火速將老婦帶回派出所安置,再透過地緣、警政系統查詢後迅速聯繫到婦人家屬。
據估計,全台老人走失有一半以上與失智症有關。台灣邁入高齡社會,失智人口已突破30萬人,老人失蹤案件也逐年增加,而且很多都是因為走失才第一次被診斷出失智症。失智症患者在初、中、晚期各有不同行為症狀。「走失」是初中期患者常見的問題,失智者因方向感障礙,即使原本熟悉的住家附近也可能迷途,加上欠缺問題解決能力,所以走失後無法適時求救。
當老人迷路、走失找不到家時,總是讓人非常揪心,尤其如果長者身上沒有任何證明文件,得要花很長的時間才能替他們找到回家的路。舜禹特別整理以下預防走失服務,提供民眾參考:
(1)身心障礙者、發展遲緩兒童及少年、精神病患及失智老人等民眾本人,或其家屬、監護人或輔助人。
(2)雖無相關資料可資佐證,但自認本人具前款所定情形之本人或其家屬、監護人或輔助人。
(1)個人申請 – 自行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鑑識中心(科)或分局偵查隊申請。
(2)團體申請 – 可以向各地的社服團隊、社團報名,或是安養中心等,累積達10人以上,警察機關即會派人前往辦理。
(全台各警察(分)局分駐(派出)所聯絡資訊:https://reurl.cc/xQzd1E)
(1)警察局受理
(2)指紋捺印 (警政署鑑識科,利用電子掃描上傳檔案;部分單位仍使用墨水捺印成指紋卡)
(3)指紋建檔
(4)攜帶文件
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身心障礙手冊等資料,並簽署「指紋捺印同意書」,符合申請資格皆可免費。
民眾不必擔心指紋會被濫用或侵犯人權。因為這份指紋名單雖然交由警政署刑事局鑑識科統一管理,但是資料庫和犯罪資料庫是分別管理,不會供為他用。
有走失之虞者(失智症、智障者及精神病患)及為家人走失做預防者。
(1)統一申請管道請洽詢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失蹤老人協尋中心( 聯絡專線:(02)2597-1700);僅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高雄縣、花蓮縣、台東縣與澎湖縣等縣市。
(2)其申請管道請恰當地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聯絡辦理。
(3)透過1966長照服務專線申請。
(全台各縣市社會局聯絡資訊:https://reurl.cc/m3RNlV)
(1)單位收件
(2)資格評估
(3) 手鍊發放 (郵寄或親取)
(1)申請書。
(2)失智症患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相關證明文件:醫院診斷書或身心障礙手冊或派出所走失記錄證明。
(1)經診斷為失智症患者、智能障礙、精神障礙;低收入戶、有走失證明者一律免費。
(2)自費申請者需繳交手鍊工本費及服務費,第一年700元(含工本費及服務費),第二年起每年500元服務費。
(1)愛的手鍊上有一組專屬號碼,每一個編號代表一位使用者在協尋中心電腦建檔時之編號。
(2)0800-056789(24小時免付費電話)。如遇使用者走失情境,服務中心經由通報者告知手鍊號碼,即可查詢其詳細資料,並儘速聯絡家屬。
民眾如有相關疑慮或不清楚之處,都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至鄰近的各縣市警察局,會有專人可對話諮詢。如對以上資訊有任何問題,可聯繫上述機構。或向我們「舜禹學堂」留言查詢,我們會盡力為您解答。
(全台各警察(分)局分駐(派出)所聯絡資訊:https://reurl.cc/xQzd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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