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助您好孕」:一文看清新手父母能領多少補助!
照顧責任不分「妳」或「你」我們的孩子我們一起養
大家能看到越來越多爸爸在公共場合扮演育兒照顧的角色,例如在大賣場看見爸爸一人背著小孩在採買,在上班途中看見爸爸牽著小孩去上學,在公園看見爸爸陪著小孩漫步遊玩,這些公共場合越來越能看見爸爸們扮演照顧育兒的角色,能合理推演出在我們看不見的家庭內,爸爸們負擔更多育兒責任工作,這是社會的進步,代表家庭內更符合性別平等的家務分工,已經漸漸成為年輕父母的共識。
10年前的助妳好孕,是女字旁的妳,因為早期的補助項目,例如孕婦唐氏症篩檢、生育獎勵金的發放等等,主要是為了體貼母親生育小孩的辛勞;10年後的今天,我們把妳改成您,藉著改名,希望大家意識到,生養小孩不單是女性的事情,是需要爸爸媽媽雙方共同努力付出的。同時,市府投入資源在建構托育幼教公共支持,就是希望讓養兒育女和照顧工作公共化,建立友善的托育支持環境,減輕新生兒家庭生養小孩的負擔,也讓女性能減少生兒育女可能會面臨到的機會成本。如果性平政策成為生育治理的一部分,讓家務平權觀念落實在家庭生活中,相信能扭轉年輕人對婚育的刻板想法,讓結婚生小孩成為自然美好的事。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
1.女性:尿液檢查、德國麻疹抗體、水痘抗體、血液常規、梅毒篩檢、愛滋病篩檢、甲狀腺刺激素、披衣菌抗體等8項。
2.男性:尿液檢查、血液常規、梅毒篩檢、愛滋病篩檢、精液分析(男性請禁慾3天)檢查等5項。
女性每案補助1,595元;男性每案補助655元。
1.已結婚未生育第一胎之「夫妻任一方設籍臺北市」
2.配偶設籍本市之新移民
3.每人每次婚姻1次
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及健保卡(新移民需攜帶居留證或護照、配偶身分證明文件)至衛生局特約醫療機構掛號受檢,即可享有檢查費用之補助(不含掛號費及診察費),無需額外進行補助費用申請。
擇一補助:懷孕初期孕婦唐氏症篩檢:胎兒後頸部透明區超音波檢測及孕婦血清檢驗(篩檢之血清檢驗得依據醫師專業判斷提前至懷孕第9週以後至第13週(未滿14週)進行,惟胎兒後頸部透明區超音波檢測仍應於懷孕第11週至未滿14週進行)。
懷孕中期孕婦唐氏症篩檢:2項血清檢測(AFP甲型胎兒蛋白、β-hCG貝它人類絨毛膜促性腺激素)
擇一補助:初期孕婦唐氏症篩檢每案2,200元,或中期孕婦唐氏症篩檢每案1,000元。
1.懷孕初期孕婦唐氏症篩檢:設籍臺北市懷孕9-13週之婦女或配偶設籍臺北市懷孕9-13週之新移民婦女
2.懷孕中期孕婦唐氏症篩檢:設籍臺北市懷孕15-20週之婦女或配偶設籍臺北市懷孕15-20週之新移民婦女
符合資格之市民持身份證明文件、健保卡至本局特約醫療機構掛號受檢,即可享有檢查費用之補助(不含掛號費及診察費),無須額外進行補助費用申請。
(一)生育獎勵金
每胎2萬元。
新生兒之父或母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前至提出申請時,應連續設籍於本市,並於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至受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或設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申請人親自申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及新生兒母親之存摺影本 1份。
受託人代為申請: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委託書及新生兒母親之存摺影本1份。
接種輪狀病毒疫苗,共同防禦輪狀病毒對小寶貝的威脅。
(1)接種羅特律(Rotarix)疫苗,每劑補助疫苗費用新臺幣 1,050 元整。
(2)接種輪達停(RotaTeq)疫苗,每劑補助疫苗費用新臺幣 700 元整。
2.全額補助對象:疫苗費用全免。
1.定額補助對象:出生滿 6 至 32 週內,且具有第一或第三類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資格的嬰兒。
2.全額補助對象:出生滿6至32週內,且具有第二類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資格的嬰兒。
備註:
第一類:設籍本市六歲以下之兒童,且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二年者。
第二類:(1)設籍本市六歲以下之兒童,且具本府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者,或經本府社會局核定之特殊個案,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2)設籍本市十二歲以下之兒童,且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患者,或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核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者。
第三類:設籍本市六歲以下之兒童,且具有「臺北市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者。
每名符合資格的嬰兒,應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卡,至臺北市輪狀病毒疫苗補助特約院所接種,在現場可直接減免疫苗補助費用。
107年8月1日起,中央托育新制上路,主要內容包含有:1.準公共化服務(私托/保母若與政府簽約,確保服務品質,提供補助給家長)2.擴大育兒津貼(擴大發給對象,取消父母未就業條件限制)※原已領取補助者,因新舊制轉換,不用重新申請。
因應中央托育新制上路,因臺北市民生物價及托育費用較高,臺北市政府補助額度不縮水,家長負擔不增加。
1.在家自己帶(父母照顧、有保母證照之親屬保母、結訓親屬保母)
2.公托(大公托、小家園)
3.準公共化(有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保母)
4.非準公共化(沒有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保母)
(一)在家自己帶包含父母照顧、有保母證照之三親等內親屬保母(例如取得保母證照之爺奶)、結訓之三親等內親屬保母(例如有受過保母訓練課程並結訓之爺奶),已經送公共或準公共化托嬰中心/保母的幼兒,不能申請這裡的補助。
1.父母照顧可領衛福部育兒津貼,第1、2胎:2500元/月,第3胎:3500元/月。
2.有保母證照親屬保母可領衛福部育兒津貼及北市協力照顧補助,第1、2胎:5500元/月,第3胎:6500元/月。
3.結訓親屬保母可領衛福部育兒津貼及北市協力照顧補助,第1、2胎:4500元/月,第3胎:5500元/月。※中央補助中低收入戶+1500元,低收入戶+2500元。
1.幼兒未送公共或準公共化托嬰中心/保母
2.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3.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中央育兒津貼:到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2.協力照顧補助:到兒童送托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申請p.s.1.108年8月起中央育兒津貼可領到未滿5歲
2.申請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兒童及父母均需設籍臺北市。
(二)送公托包含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大公托)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小家園)
第1胎:5500元/月、第2胎:6000元/月,第3胎:7000元/月。
第1胎:7000元/月、第2胎:9000元/月,第3胎:10000元/月。※中央補助中低收入戶+2000元,低收入戶+4000元。
1.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
2.每週送托達30小時以上(包含日間、夜間及全日托育)
3.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4.未領取育兒津貼
中央及北市友善托育補助需送托後15天內向托嬰中心提出申請(申請臺北市友善托育補助,兒童及父母均需設籍臺北市。)
(三)送準公共化保母/托嬰中心為有與政府簽約之合格登記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查詢有簽約的準公共化名單,請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
第1胎:10000元/月、第2胎:12000元/月,第3胎:13000元/月。
※中央補助中低收入戶+2000元,低收入戶+4000元。
1.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
2.每週送托達30小時以上(包含日間、夜間及全日托育)
3.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4.未領取育兒津貼
中央及北市友善托育補助需送托後15天內向托嬰中心提出申請(申請臺北市友善托育補助,兒童及父母均需設籍臺北市。)
(四)送非準公共化保母/托嬰中心包含未簽約之結訓保母/學歷保母、未簽約之證照保母/托嬰中心
第1、2胎:4500元/月,第3胎:5500元/月。
第1、2胎:5500元/月,第3胎:6500元/月。※中央補助中低收入戶+1500元,低收入戶+2500元。
※中央補助中低收入戶+1500元,低收入戶+2500元。
1.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
2.每週送托達30小時以上(包含日間、夜間及全日托育)
3.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中央育兒津貼:到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2.協力照顧補助:到兒童送托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申請
p.s.1.108年8月起中央育兒津貼可領到未滿5歲
2.申請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兒童及父母均需設籍臺北市
若有疑問、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聯繫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或我們「舜禹學堂」。
資料來源:
圖片來源:
助您好孕3.0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