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為有需要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維修保養物業及改善樓宇安全。每位合資格自住業主最高可獲80,000港元的津貼。有關津貼亦可用作償還申請人名下於屋宇署、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或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樓宇維修貸款。 津貼資助範圍:津貼資助範圍主要針對影響樓宇安全的工程:包括:石屎修葺工程、更換/維修窗戶或更換冷氣機架、更換大門或廚房門、檢驗工程、走火設備及滲水等工程及樓宇保養相關工程 申請資格:🔹 持有效香港身份證🔹 為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的住用單位業主🔹 與配偶(如已婚)居住在申請物業🔹 不得為未獲解除破產令的破產人士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年滿60歲長者,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 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的受惠人並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