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香港] 家暴對後代影響深遠 及時舉報才是明智

一對情侶能夠開花結果,步入婚姻殿堂,成為夫妻,生兒育女這就是完美的結局嗎?不是的,一對夫妻如能夠在婚後遵守婚姻的誓盟兩個人能夠在人生路上互相扶持,彼此愛護。這才是最理想的婚姻的生活。理論上,家庭應該是我們的避風港,不管外面發生甚麼事情好,我們都可以躲回家裡面;家人或伴侶應該是愛我們的,他們不但不會傷害我們,還會無條件地保護我們。然而,現實中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幸運。

 

與太太新婚數月的事主,便首次施用暴力。「我不喜歡太太修剪我的盆栽就大發脾氣,擲爛一個大飯碗。」暴力過後,他們若無其事,繼續款待來訪的友人,暴力亦成為事主處理家事的方法。

 

性格暴躁的事主,與太太爭執時容易失控,曾經一怒之下,徒手打碎玻璃飯桌。「家中的固網電話經常被我擲爛,這些年來不知換了多少部。」想起往事,事主只有苦笑。

直到有一天,事主回家打開大門,見到一片凌亂。傭人說他的女兒發脾氣,推跌客廳內的椅子。事主才醒覺,自己的暴力行為已不知不覺影響了女兒。最近,事主再因家事與太太爭執,太太報警指事主動手打她,警察將事主送進拘留室,拘留了兩天。

「坐在黑暗的拘留室,我覺得很無助,整晚在想︰『為什麼我會在這兒?』眼淚也流了出來。」這次經歷成了事主心中的一根刺,至今仍隱隱作痛。他開始後悔,為何不及早正視暴力行為。

 

在很多人心目中,家庭暴力就等於是「毆打」。因此,不少人覺得只有當你被打到送醫院的時候,才能夠算得上是家暴。但這是一個大錯特錯的誤解,家庭暴力指的是「一連串操控或支配行為」,而操控別人的手段絕對不只一種方法。很多時候,施虐者根本不用真的下重手,只要透過一些相對輕微的身體暴力,甚至只需要使用心理操控手段,就能夠完完全全控制及傷害受害者。

家庭暴力可以被分成以下六種類型:

身體虐待:

有意地對他人使用暴力,令該他人在健康、生存、發展及尊嚴上受到傷害

精神虐待/情緒虐待:

透過恐懼、羞辱、言語攻擊來控制和使他人屈服的非肢體行為

性虐待:

透過對別人的身體作出有性意味的冒犯,令對方產生恐懼或者羞辱的感覺

生殖脅迫:

透過剝削對方的生殖權(例如阻止避孕)來獲得控制

經濟虐待:

透過控制對方的經濟資源來傷害對方的經濟安全與自主能力

數位虐待:

使用資訊科技(如社交媒體)來欺凌、騷擾、跟蹤對方

根據家福會的研究顯示,有多於90%受訪婦女指出,她們曾遭受到一種或以上的虐待,其中精神虐待高達98%。而世界衛生組織的數字亦顯示,全球有約三份之一的女性曾經遭受過性暴力及身體暴力,而在所有的女性被殺案件中,更有高達38%是被男性伴侣謀殺的。

 

根據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數據,在2011-2016期間,接獲超過一萬一千個新增求助個案,當中有913個個案涉及家暴問題。警方將「家庭衝突案件」,按其嚴重性,分為「家庭暴力(刑事)」、「家庭暴力(雜項)」及「家庭事件」,而就保安局回覆立法會文件顯示近八成半被歸類為嚴重程度較低的「家庭事件」,在新的分類下被警方界定為家庭暴力的案件大幅減少。而亦有受害人在報警求助時得不到執法人員的清晰交代,如何界定其情況、甚至沒有按程序指引向疑犯發出「家庭暴力事件通知書」或向受害人提供「家庭援助服務資料咭」,憂慮本應被界定為家庭暴力的案件未有得到適當的分類,亦令部分家暴案件變成隱性家暴個案。

 

面對嚴重衝突時,應該怎樣做呢?以下有一些建議:

1. 不要跟對方爭執或挑釁對方

2. 保持冷靜,盡快離開現場

3. 若無法離開現場,避免留在洗手間、廚房或有利器的地方

4. 走避時宜帶備有充足電源的手提電話

5. 致電999報警求助

 

如果你真心為施虐者好,你更應該尋找專業人士協助,因為只有他們才能幫助施虐者走出這種不健康的模式。不幸面對家暴時應採取零容忍態度,及時向他人求助才是明智之舉。

被虐者如身處危機,其實坊間有不少慈善機構提供危機支援服務為有需要的人士及家庭提供短暫緩衝避靜住宿服務。可詳閱這篇文章https://www.shunyuacademy.com/knowledge/159

亦歡迎大家向我們留言查詢,我們會盡力解答。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家暴個案)

家福會(家暴數據)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家暴數據)

LINE TODAY(家暴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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