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港學校恢復面授課,早前一名港媽在網上發帖,指讀K3的兒子因身體狀況不適合打針,雖已有醫生紙證明,惟仍遭幼稚園拒絕參加畢業禮,甚至遭校方冷語促請她盡快為兒子安排打針,令她感覺難受。
衞生署已向私家醫生發出指引,列明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學原因。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學原因包括對兩款本港提供的新冠疫苗均有嚴重即時過敏反應(例如出現休克、呼吸困難或血壓下降等症狀)。在考慮簽發豁免證明書時,醫生須參考衞生署的指引,並遵從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根據臨床判斷,就病人是否符合清單上不適合接種的原因作出臨床決定。
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常見問題
另外,市民現在進入食肆、超市、街市及商場等表列處所的時候,必須使用「疫苗通行證」。而政府最近提前於5月31日提早接種第3針要求時限,不少網民直指失預算,擔心現時剛接種第1劑疫苗或第2劑疫苗,若5月31日前仍未夠期接種第3針疫苗,是否無法用「疫苗通行證」出街甚至上班,擔心進一步影響生計。
而且,政府於2022年5月21日宣布,未曾受感染的18至59歲的人士,若有較高暴露風險或個人需要,無論之前是接種科興或復必泰疫苗,均可選擇接種第四劑新冠疫苗。
選擇接種第四劑新冠疫苗的18至59歲人士請留意,因應專家建議,接種第四劑的時間須與第三劑相距最少六個月。至於該年齡組別的康復者,在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或康復後六個月也可以接種第三劑疫苗。由5月26日上午8時開始,市民可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專題網站,預約接種服務。
一般市民
18歲或以上:如果已打兩針:滿3個月(90日),即可接種第三劑疫苗。
3-17歲:已打兩針科興:滿3個月(90日),即可接種第三劑疫苗。
12-17歲:已打兩針復必泰:滿5個月(150天),即可接種第三針劑疫苗。
免疫力弱人士:如果已打兩針滿4星期(28天),即可接種第三劑疫苗。
根據衛生防護中心的定義:
1. 現正接受或過去12個月內曾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
2. 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
3. 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長期接受透析治療
4. 晚期或未接受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
5. 正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過去 6 個月內曾接受過免疫抑制性化療或放射治療
*康復已滿6個月且已打第一針:
5月31日起須接種第2針疫苗
*打第1劑疫苗已滿6個月(不論感染前後):
5月31日起須接種第2針疫苗
*康復未滿6個月:
沒有額外的接種要求
*感染前已接種第2針或第3針:
沒有額外的接種要求
*接種1針復必泰的12至17歲青少年:
無接種第2針的要求
根據政府最新規定,5月31日起,如未夠期接種第3針疫苗人士,於5月31日實施「疫苗通行證」第3階段時,接種第2劑疫苗後未滿6個月的12歲或以上人士(非康復者),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惟須於接種第2劑疫苗後6個月內接種第3劑疫苗,才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資料來源:
晴報(兒子身體問題無打針被拒參加幼稚園畢業禮 港媽嘆:醫生紙證明不獲校方接納)
香港01(社交限制如期放寬唔打第三針冇飯食 一文睇清政府最新疫苗時間表)
香港01 (第四針|18至59歲人士今起可取即日籌打疫苗 下周四起可網上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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