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紓緩基層家庭長時間輪候公屋期間面對的生活困難,津貼額由一人住戶1,300元至六人或以上住戶3,900元不等。房屋署6月底會致函合資格住戶,通知申領安排,計劃為期三年。
- 正輪候公屋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
- 「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
申請者須在領取現金津貼的整段期間符合下列所有資格:
- 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例如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沒有持有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
- 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
- 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由房屋署按既定公屋編配機制獲釐定為「可被接納」拒絕配屋建議的理由除外)
- 居於香港但並非居於公營房屋
-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 並非在囚人士
房屋署會會於2021年6月底發信通知符合上述資格的住戶有關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安排,同時夾附試行計劃的申領表。房屋署在發信後,會以手機短訊通知他們。
- 用作收取現金津貼的銀行賬戶的證明文件,例如印有銀行賬戶持有人姓名及賬戶號碼的存摺頁面或月結單副本(不接受銀行卡影印本)
-(如適用)就年滿11歲或以上而又已領取香港身份證的家庭成員,如從未遞交相關香港身份證副本予申請分組(公屋),申領者須遞交上述家庭成員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如適用)如家庭成員未持有香港身份證或香港出生證明書,申領者須遞交上述家庭成員的單程證副本
-(如適用)更改預先列印的資料,但從未向申請分組(公屋)提交更改資料的相關文件,須遞交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副本等)
1. 郵寄至荃灣郵政局郵政信箱209號「房屋署現金津貼辦事處」
2. 於辦公時間內投放至位於新界葵涌葵安道1號5樓房屋署現金津貼辦事處或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的投遞箱
按月發放的現金津貼會安排於每月月底轉賬至該申領住戶所指定的銀行賬戶中,一人住戶1,300元、二人住戶2,250元、三人住戶2,700元、四人住戶3,050元、五人住戶3,350元及六人或以上住戶3,900元。現金津貼並非「租金津貼」,房屋署不會要求申領住戶提供租約或繳交租金收據。
現金津貼辦事處並沒有就申領表設立最遲遞交限期,但要注意試行計劃為期三年,發放現金津貼至2024年6月。
1. 在申領表內所填報的資料必須全部屬實,正確無訛。任何人士如蓄意提供虛假資料或漏報資料以騙取現金津貼乃屬刑事行為,除可導致喪失領取現金津貼的資格外,亦可能因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而被起訴。任何人士如觸犯該條例並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現金津貼辦事處有權取消其試行計劃下的申領,並追收多領款項。申領者亦有可能因此被取消公屋申請。
2. 試行計劃為期三年,至2024年年中。任何現金津貼將最多發放至2024年6月。
3. 試行計劃並不允許追溯款項
地址:新界葵涌葵安道1號5樓
電郵:enquiry@cashallowance.gov.hk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 至18:00(公眾假期除外)
電話:3105 3333
如對以上介紹的相關資訊,有任何問題,歡迎向現金津貼辦事處查詢。或歡迎大家向我們「舜禹學堂」留言查詢,我們會盡力解答。
資料來源:
圖片來源:
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