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於2017年12月推出為期三年的「支援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試驗計劃」,旨在為經評估為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低收入長者提供所需的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試驗計劃於2017年12月推行至2020年11月底,並於2020年12月以現行運作模式延續推行25個月至2022年12月底,試驗計劃繼續由社會福利署(社署)負責推行。
延續試驗計劃的服務對象須為:
1. 60歲或以上;
2. 居於社區;
3. 經指定的評估工具評估為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註一);
4. 正在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服務(註二);及
5. 每月家庭住戶入息不高於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特定比例(單人家庭不超過175%;二人或以上家庭不超過150%)(註三)(註四)。
註一:在試驗計劃下,社署已委託顧問制訂一套簡易標準評估工具,以識別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及其服務需要。延續試驗計劃會繼續以此評估工具識別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
註二:現時以家居為本、由全港共61支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提供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分為「普通個案」及「體弱個案」。「體弱個案」的長者申請人須經社署的「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核為身體機能有中度或嚴重缺損,並需要一系列護理服務。「普通個案」的長者申請人則無須經該機制評估。「普通個案」的服務範圍涵蓋膳食服務和家居服務,包括個人照顧、簡單護理、一般運動、家務料理(如家居清潔)、護送服務和購物及送遞服務等。
註三:住戶人數包括申請人及與其在港同住的父、母、子、女、夫或妻;而在法律上獲承認的領養父母子女關係,或非婚生子女而能出示證明有關父母子女關係的成員也涵蓋在內。住戶人數內的家庭成員必須為香港居民。
註四:家庭每月入息限額乃參考政府統計處公布「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中之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而釐定。每月家庭入息是指申請人及以上註三所述,與其在港同住家庭成員的入息,並以填報申請表當月前三個月的平均收入計算,包括以下項目:
工作收入:薪酬、雙薪/假期工資、工作津貼、花紅/奬金/佣金/小帳/約滿酬金、提供服務的收入及經商利潤等;及
其他收入:子女供養、親友的經濟資助、贍養費、每月領取的退休金/孤兒寡婦金或恩恤金、投資利潤、定期存款和股票等的利息收益、租金收入等。
若不屬按月計算的收入,例如雙薪、花紅、約滿酬金等,則須攤除有關時段計算。但不包括須支付的強制性僱員強積金供款(即僱員在強積金的5%強制性供款)、由政府提供的經濟援助、慈善捐款,以及關愛基金援助項目提供的津貼等。
社署會透過參與延續試驗計劃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服務隊)發信(信內夾附申請表)邀請正在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長者參與延續試驗計劃。
服務隊會為有意參加延續試驗計劃的長者進行評估。在確定其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後,服務隊會向符合申請資格的長者發放其居住地區內的服務隊的資料(認可服務機構名單請參閱附件一),讓長者按其服務需要彈性地選擇合適的服務隊及服務組合,並協助長者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寄回或交回社署關愛基金組進行經濟狀況審查。
合資格的長者預計於2020年12月開始可從服務隊獲取延續試驗計劃的服務。
社署會根據申請人遞交的資料處理其申請。完成審批後,社署會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
提出申請時,申請人無須遞交相關的入息文件。社署會在處理申請或發放津貼期間抽查個案,並要求有關人士提交詳盡的經濟狀況及相關資料以供核實。
社署關愛基金組會轉介長者到所選擇的服務隊,而該服務隊會與長者商討並為其制訂個人照顧計劃及服務收費,以及盡快提供所需的膳食服務及/或家居服務等支援服務,包括個人照顧、簡單護理、一般運動、家務料理(如家居清潔)、護送服務,以及購物及送遞服務等。
若有疑問、了解更多資訊,請聯絡社會福利署、或我們「舜禹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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