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向新冠肺炎確診者發放5000元津貼,現正接受申請,哪3類人才符合資格?是否有資產審查?擁有薪病假要如何才能申請?詳情一文看清!
- 獲衞生署確認在2020年11月22日當日或以後,在本地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香港居民
- 必須因在公立醫院留院治療而面對經濟困難的病人
以下3類符合資格的人士即可申請
– 受僱人士
– 自僱人士
– 不享有有薪病假的人士*
*如病人需長期住院,導致經濟出現困難,即使享有有薪病假亦可申請。
每名合資格人士獲發放一筆過港幣5,000元(現金)的津貼。
申請人可自行提出申請,如有需要亦可委任一位家人、親屬或代理人代為處理申請事宜。合資格申請人可向其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治療的醫院的醫務社工提出申請。
社會福利署轄下醫務社會服務單位名單,詳情可看以下連結:
1. 屬外地輸入確診個案
2. 非確診新冠肺炎個案
3. 申請人享有有薪病假
1. 申請人無須接受特定的經濟審查,但必須聲明他們符合上述資格並就其目前的就業狀況提供基本資料。社會福利署會評核相關申請。
2. 如申請人未能在接受治療期間完成申請,亦可在康復出院後盡快遞交有關申請。
如對以上介紹的相關資訊,有任何問題,歡迎向各公立醫院醫務社會服務部查詢。如想知道香港最新社福資訊記得緊貼我們「舜禹學堂」或有任何問題需協助,歡迎向我們「舜禹學堂」留言查詢,我們會盡力解答並提供適切的協助。
資料來源:
圖片來源:
今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