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五都社宅租金紓困方案出爐,其中社宅住戶租金紓困方案以減收租金、緩繳租金等兩項為主,北市減收兩成租金、高市減收三成,新北市則是五成租金可緩繳;店鋪租金絕大多數以減收五成為主。住宅和店鋪紓困期限三至六個月不等。
根據營建署發布最新社宅紓困方案,中央住都中心所管理社宅,只要住宅租戶有確診、隔離等情事,當月直接減收兩成租金;若是租戶放無薪假,無薪假期間減收兩成租金,紓困時間自五月一日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店鋪租戶在五至七月的店租減收五成。
社宅承租人(包含共同生活家屬)且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致傷病者。
(二)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三) 110年5月起經雇主與勞工協議減少工時工資者(即無薪休假者)。
(一) 優惠租金
1.感染者或確認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調整為接獲通知當月起1個月租金,以約定租金減收20%計收。
2.協議減少工時工資者,110年5月起有減班、減薪情形之當月起租金以約定租金減收20%計收。優惠期間以不超過6個月為原則。
3.上述優惠租金不得重複申請。
4.如已按約定租金繳納之租金一律抵繳次月租金。
三、住戶如有其他因素致繳租困難者,以緩繳3個月租金,佐以分期還款計畫及暫緩執行扣點方式辦理。
四、申請方式(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檢附)
親送至社宅各區服務中心,再由各區服務中心續轉送國家住都中心審查後,予以核准後接續執行。
五、逾期申請或資料不全者,本中心得不予受理。
六、倘有疑問,請親洽各區服務中心或電洽國家住都中心(02)2100-6300轉分機5。
自國家住都中心率先因應全國疫情警戒提升推出社宅住戶及店鋪租金減收紓困措施後,各地方社宅紛紛積極響應,也併同調整相關行政作業,以提升防疫強度,因措施內容各有差異,營建署提醒全國社宅住戶及有申請意願者注意各地社宅公告,善加利用,合心齊力共渡難關。
若有疑問、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聯繫國家住都中心、或我們「舜禹學堂」。
資料來源:
圖片來源:
Newtalk新聞
自由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