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資源

🟠 [舜禹台灣] 孩童被欺負、受到暴力對待 保護方式有撇步!

家庭是一處使孩子受到保護的環境,然而,家庭若遭遇功能失調、關係失和、照顧者情緒失控和身心失調等危機,沒有自主能力的孩子將失去防護,遭受照顧者暴力或不當對待,有些孩子從此來不及長大,成為折翼天使,有些長大之後,內心卻已創傷,甚至部分長大後可能成為施暴者,形成更多悲劇。

依據衛生福利部的統計,每天平均有80-100位孩子疑似遭到虐待。然而,兒少虐待案仍如冰山一角, 更多的兒虐案仍隱藏在家門之內,未受社會關注,仍是受理案件之外的黑數。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指出:兒童必須要依賴大人的養育和指導,才能逐漸成長獨立。一般來說,這個養育工作應由家庭中的大人來負起,但若照顧者沒有辦法供給兒童的需要時,或兒童在成長過程遭受到傷害,就必須仰賴國家來保護他們。台灣制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法),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將兒少視為權利的主體,從原本偏屬殘補式的福利,大幅擴充兒少成長過程中極為重要的「兒少安全」、「社會參與」、「文化休閒」、「受教權益」、「就業勞動」、「閱聽權益」等福利與權益政策措施。

 

孩子受到不當(不安全)對待

孩子受到之不當對待,分為身心虐待及疏忽兩種型態:

一、身心虐待的樣態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及性虐待,身體虐待是指對孩子施加任何非意外性之身體傷害,導致孩子受傷、死亡、外型損毀或任何身體功能毀壞;精神虐待包括言語的羞 辱、孤立、控制、漠視孩子的情緒需求等;性虐待是指直接或間接對孩子做出與性有關的侵 害或剝削行為,如性騷擾、猥褻及性侵害等。

二、疏忽則為孩子的基本需求,如飲食、穿著、居住環境、教育、醫療照顧等,受到嚴重或長期忽視,以致危害或損害兒童健康或發展,以及將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照顧的孩子單獨留在家 中,或交給不適當的人照顧。

 

通報與協助機制

當我們發現生活周遭的兒少遭受身心虐待、疏忽等不當對待時:

一、113保護專線、線上諮詢

若您發現有孩子遭受不當對待(如: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等情事),不分縣市、24小時全天候可以手機、市話、簡訊(聽語障人士)直撥「113」,將有專業值機社工人員與您線上對談,提供您相關諮詢、通報、轉介等專業服務,113保護專線將遵循保密原則,不會任意向第三人透漏您的個人資料,請安心撥打。

如果您是聽語障或不便言談的朋友,也可以傳簡訊至113,或利用113線上諮詢(https://reurl.cc/MbzxK4)與保護專線的專業人員聯繫。

二、通報到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社工人員將啟動以下兩項保護兒少及其家庭之協助:

1、保護安置:地方政府指派社工人員進行調查評估後,如果認為基於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必要,可能會將孩子暫時移出給予保護安置。不過,基於家庭是孩子最佳的生長環境,社工人員的優先選擇仍是協助家庭改善功能,讓孩子可以安全地留在家。

2、提供家庭協助及要求家長參加親職教育:發生兒虐的原因複雜,有時候可能是因為家庭環境的弱勢處境,或父母缺乏親職教養的能力,因此,社工人員介入調查後,也會協助連結資源改善兒少家庭的弱勢處境,會協助兒少父母接受親職教育,提升家庭保護教養的功能,降低兒少受虐的風險。

三、關懷E起來 、紙本通報〈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 〉

提供民眾線上通報及諮詢有關家庭暴力、性侵害及兒少保護事項,如果發現身旁兒少疑似遭受疏忽、虐待等不當對待情形,請立即上網諮詢通報。

關懷E起來通報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

 

社會安全網計畫:

為建立社區為基礎的防護體系,提供以家庭為中心的整合服務,行政院於107年2月26日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把原有兒少高風險家庭中具保護性議題案件納入「危機家庭」由兒少保護系統介入服務,其餘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脆弱性,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之「脆弱家庭」,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提供服務。透過補助地方政府廣布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並進用社工人力,共同協助有需求之兒少家庭,以避免落入危機。

台灣各縣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資訊:https://topics.mohw.gov.tw/SS/lp-4528-204.html

 

孩子不僅是父母的寶貝,更是國家社會的資產,值得每個人用心呵護,關懷守護。讓每個孩子都能夠健康平安地長大,不受暴力、色情資訊的威脅及汙染,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如對以上資訊有任何問題,可聯繫上述機構。 或向我們「舜禹學堂」留言查詢,我們會盡力為您解答。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行政院兒童e樂園

家扶基金會

社會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