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綜援與其他公共福利金(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均設有離港日數限制。以長者生活津貼為例,申請人需於申請日期前一年前離港日數不超過56天,以符合申請資格。
可是,因應疫情關係很多在內地居住的港人未能回港,因此超出了離港日數限制。而政府已於疫情期間已放寬了此限制,讓離港超過56天的申請人亦能繼續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如申請者/申請者家人仍有疑問,可以向相關社署社會保障辦事處查詢。
如各位想了解相關資訊,或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繫地區社工或向我們「舜禹學堂」留言查詢,我們會盡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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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最新公佈(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人/受助人因疫情而未能返港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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