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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广州] 江苏孤独症人群政策保障扩展至全生命周期:预防干预和康复救助,助力孤独症儿童成长康复

江苏关爱孤独症人群服务,不再限于儿童期

 

江苏省发布《孤独症人群全程关爱服务实施方案(2025-2028年)》,首次将孤独症人群关爱服务扩展至全生命周期,形成完整政策保障体系。方案要求孤独症儿童全员参保,康复救助年龄延长至16岁,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且每个县区至少设立1所特教学校接收孤独症儿童。这一方案突破了以往仅限儿童阶段的康复救助限制,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

 

江苏的创新举措为孤独症群体提供了全面保障,而广东也一直积极行动,通过实施孤独症儿童预防及综合干预试点工作方案以及提供康复救助补助,进一步完善对孤独症群体的支持体系,展现了不同地区在孤独症关爱服务上的多样化探索。

广州市孤独症儿童预防及干预,助力健康成长

 

一、目标对象

经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诊断为儿童早期行为发育异常和认知运动发育异常的广州市户籍0-6岁儿童。

 

二、工作内容及服务流程

1. 筛选干预对象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确定为“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项目定点诊断中心”。经上述三间医院之一诊断为儿童早期行为发育异常和认知运动发育异常、且具备综合干预条件的广州市户籍0-6岁儿童,由康复中心录入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项目平台,确定为干预对象。

2. 调查康复需求

康复中心组成专门队伍,通过电访、面诊、查看资料等方式,调查干预对象的康复需求,结合干预对象疾病类型、功能障碍程度、年龄等,为干预对象确定综合干预方向。

3. 组建综合干预专家组

康复中心按照确定的综合干预方向,从“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中,选取2-3名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该干预对象的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4. 形成综合干预实施方案

康复中心组织各专家组对相应干预对象进行专业化评估,并提供评估所需的经费、场地和器材等设施设备。各专家组根据专业化评估结果,为干预对象制定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医疗、教育、心理支持、辅助器具适配、社会资源链接等方面的综合干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康复中心应及时向干预对象监护人反馈方案,根据自愿原则,与监护人就方案内容进行确认。

5. 实施综合干预

康复中心组织协调各专家组根据确定的方案对各干预对象实施综合干预,跟进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干预效果评估并记录,定期或根据情况适时向专家组反馈,专家组据此调整干预措施,为干预对象提供精准干预。

6. 转介干预需求

在实施方案过程中,干预对象的医疗、教育、社会救助等需求,由康复中心录入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项目平台,转介至相关部门,由各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提供综合干预。

7. 实施效果评价

方案实施每满一年,康复中心应对该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专家组审核后向干预对象监护人进行反馈。当干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征得干预对象监护人同意后,应组织专家组重新评估,形成更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实施方案。

8. 结案

经专家组评估,干预对象无需继续接受干预、或已年满十八周岁,可终止方案。

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减轻康复负担

 

一、救助对象

广东省户籍0-6岁(截至申请康复救助当年度的8月31日止年龄不满7周岁,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符合以下救助条件的孤独症儿童: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 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康复服务内容及补助标准

为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补助,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具体康复服务内容及规范按照国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和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有关要求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服务规范后按新规范执行。

1. 全日制康复训练: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

补助标准:公办康复机构1200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2000元/人·月。

2. 非全日制康复训练:3岁以下或接受普通幼儿教育、普通小学教育的受助人可采取一对一的亲子同训、预约单训、家庭指导或集体教学等,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开展不少于3小时且康复效果与上述模式相当的集体教学。

补助标准:公办康复机构600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1000元/人·月。非全日制康复训练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三、申请方法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康复机构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以下统称救助申请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孤独症相关康复机构

 

有事业单位及公办特殊学校、公办诊疗医院、社会(民办)公益机构等等,为孤独症患者及家属提供各种康复、训练及支援服务。

详见:

https://www.asd-home.cn/InstitutionDlist/nature_id/0/regoin_id/28240.html

https://www.gzyangai.com/Home/Resource/detail/id/20.html

完善孤独症支持体系,社区与社会的多维建议

 

为更好地推动孤独症群体的关爱与支持,提出以下建议:

 

一、对社区机构的建议

1. 提升专业能力:社区康复机构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康复治疗师、特教老师的专业水平,确保能够为孤独症患者提供科学、有效的康复训练。

2. 加强资源整合:社区机构应与当地医院、学校、社会组织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整合各方资源,为孤独症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例如联合开展康复训练、融合教育等活动。

3. 优化服务模式:根据孤独症患者的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包括一对一训练、小组训练、家庭指导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患者和家庭的需求。

4. 增强社区宣传:利用社区宣传栏、社区活动等形式,普及孤独症知识,提高居民对孤独症的认知和理解,消除偏见和误解,营造包容友好的社区环境。

5. 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孤独症患者的康复进展进行定期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康复方案,确保康复效果的最大化。同时,建立患者档案,记录康复历程,为后续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二、其他建议

1. 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孤独症康复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加强对康复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2. 推动社会融合: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融合教育和活动,鼓励孤独症患者与普通人群互动交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例如,学校可以设立融合班级,社区可以组织融合活动等。

3. 强化家庭支持:为孤独症患者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康复指导、经济援助等多方面的支持,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康复方法,增强家庭的应对能力。例如,设立家长互助小组,提供定期的家庭辅导课程等。

4. 促进就业支持:为成年孤独症患者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持,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或参与社会生产活动,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例如,设立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与企业合作提供就业岗位等。

5. 加强科研投入:加大对孤独症相关研究的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孤独症的病因、治疗方法、康复效果等方面的研究,为孤独症的早期诊断、干预和康复提供科学依据。

 

江苏和广东等地在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上的探索为全国提供了经验。但孤独症群体的需求是多样的,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提升社区机构能力、完善政策支持、推动社会融合、强化家庭支持、促进就业和加强科研投入等措施,可为孤独症患者及其家庭构建更全面有效的支持体系,助力他们融入社会、实现价值。

 

若有相关的问题或需求,需要咨询或求助,可以就近联系街道的社工站。

 

 

 

资料来源:

微博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自闭症家园网

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

 

图片来源:

搜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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