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有90后代表称大学生也可以回农村,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建设自己的家乡。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普通基层或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就业,不仅能服务当地、为当地作贡献,还有各种福利政策。以下介绍广州两种相关福利政策。详情可到社区社工站进行咨询。
根据全国性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到基层就业可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备注:这个补贴对申请对象的毕业地没有要求,但要求在广州就业。
(1)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2)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3)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
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广州市区年第季度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领表》(网上办理的可在提交申请后打印,窗口办理的可由受理前台打印)
(2)毕业证书(网上办理需上传扫描件,窗口办理校验后退回)
(3)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网上办理需上传扫描件,窗口办理需提交)
(1)网上办理:
在“中国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首页回复【基层】可获取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在页面中根据自己单位所属区,对应点击右侧的“在线办理”,随后按照指引操作即可。
(2)窗口办理:
申请人到单位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向申请人单位注册地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般在提交申请的当季度第三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中下旬发放,如遇节假日有可能会延期,请耐心等待并注意查询到账情况。如超过该时间仍未收到补贴请联系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每名合资格人士补贴3000元,一次性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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