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在21岁时失去视力,全盲的她自学化妆,坚持化妆出门,还当上化妆师和美妆博主,教三千多名视障女性化妆。残疾人士接受教育,要客服比常人更大的困难,付出更多的努力,而贫困家庭的残疾人士还有面对更大的经济压力,不少人因没钱而无法继续读书。
如残疾人士因家庭经济条件无法读书,情绪焦虑,可以去街道社工服务站找社工帮忙。社工会用专业的服务技能,根据各人的具体情况,开展个案帮扶,还会链接各种政府及社会资源,为案主提供相关情绪支援、心理辅导、政策咨询、经济解困等服务。以下的一些残疾人教育福利,社工会协助求助者了解及申请。
一、对象
广州市户籍
1. 通过省、市、区教育部门安排(含省、市直属学校自主招生)就读中等教育学校的残疾人士
2. 18-55岁通过普通高考、单考单招、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方式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证明的残疾人士
二、奖励标准
1. 就读中等教育学校的残疾人士,可于毕业当年或第二年凭学历证明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元
2. 大专奖励4000元,本科奖励5000元、硕士奖励6000元、博士奖励8000元
3. 同等学历的奖励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请方法
1. 网上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已开通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区残联或街镇残联进行网上填写资料及上传申请资料
2. 现场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递交到街镇残联
四、咨询电话
020-38491101
广州市残疾学生教育生活补助
一、对象
1. 在广州市省属、市属、区属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全日制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
2. 在本市或外市接受中等学历教育、高等学历教育的残疾人士
二、补助标准
1. 就读学前教育机构,每人每学年1000元
2. 非寄宿残疾学生
(1)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每人每学年1000元
(2)就读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校,每人每学年1500元
3. 寄宿就读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校
(1)普通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
(2)贫困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4000元
4. 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1)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期间,每人每学年1000元
(2)就读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校期间,每人每学年1500元
三、申请方法
1. 网上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已开通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区残联或街镇残联进行网上填写资料及上传申请资料
2. 现场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递交到街镇残联
四、咨询电话
020-38491101
省残联设立“南粤扶残·助学工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含退役残疾军人大学生)给予资助。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残疾人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其他救助。
一、资助对象
具有广东户籍且持有广东省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广东户籍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和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固定收入除外)。
二、资助标准
1.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班就读的残疾人大学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的资助,其中:
(1)专科生10000元
(2)本科生15000元
(3)硕士研究生20000元
(4)博士研究生30000元
2.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大专班就读的残疾人大学生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应专业收费标准给予学费资助(或者实际缴纳学费金额),按年度发放。资助年数不超过学制年数。
3. 已经享受特殊教育大专班年度学费资助的,不再享受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时间
10月1日—11月15日按要求填报《“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
四、申报办法
1. 粤财扶助PC端:https://czbt.czt.gd.gov.cn/
2. 移动端:粤省事小程序
五、注意事项
1.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在中国大陆境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军队院校除外。
2. 特殊教育大专班是指由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与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联合举办的特殊教育大专班(含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学段班)。
3. 残疾人大学生就读期间办理休学手续的,中止其享有本办法所规定的资助申请资格,并暂停发放助学金,待其依法依规复学后再行申请、发放。就读期间退学或者开除的,停止发放助学金。取得较高学历后再选择就读同等层次或者较低层次学历的,不予资助。
4. 同时满足省财政设立的多项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资助。
了解更多相关政策或福利,可咨询当区社工服务站、或留言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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