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五老基金會配合政府實施的長照2.0,結合各個社會資源來幫助老人,以實現在地老化,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連續及整合式照顧服務。
1. 依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規定符合補助之對象,並經當地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s)失能,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 IADLs),失能需他人協助者。
2. 65歲以上僅IADLs 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3. 50歲以下身心障礙者為非長照10年計畫服務對象,經當地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日常生活功能需人協助者。
4. 其餘經社工評估日常生活功能需人協助者,依社工評估結果提供服務。
由專業的照顧服務員提供以下服務
1. 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案主主要生活起居之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文書服務、餐飲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家務服務及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
2. 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協助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3. 其他服務:聊天及情緒抒解、電話問安及其他相關服務。
1. 以電話的方式致電各區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居家服務中心申請
2. 親自到各區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居家服務中心申請
1. 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請
(1) 受案窗口提出申請 ‧新北市各區公所 ‧衛生所 ‧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
(2) 傳真申請書至各長照中心分站
(3) 本府申辦E服務進行線上申請
2.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受理案件
3. 照顧管理專員到府評估
4. 擬訂/核准各項長期照顧補助與計畫
5. 連結服務
6. 定期評估、覆評
1. 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免部分負擔
2. 中低收戶:給付額度 X 部分負擔 5%
3. 一般戶:給付額度 X 部分負擔16%
(依失能等級給付 10,020~36,180NTD/月)
若有疑問、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聯絡老五老基金會、或我們「舜禹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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