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村街道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部,总面积1.56平方千米,接壤天河区、东山街道、农林街道和黄花岗街道。街道下辖福今、梅花村等15个社区。
历史上,梅花村街道曾隶属番禺县鹿步司、新城区、警察四区、番禺县第四区及广州市东山区。1986年成立梅花村街道,自2005年起,正式归属越秀区管辖。
梅花村在20世纪20年代曾是国内第一个模范住宅区,被誉为“岭南第一村”。
1911年辛亥革命后,广州步入现代化建设新纪元。1921年,孙科任广州市首任市长,并引入“花园都市”理念。广州大学副教授彭长歆认为,这一理念可能影响了孙中山的“现代居住城市”构想。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策源地,广州率先实践城市近代化,孙科曾提议东郊建设模范住宅,后因政治变动搁置。1927年,林云陔市长正式提出“模范住宅区”。1929年,程天固局长在此基础上规划松岗住宅区,由林克明设计独立式住宅。
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环境,该地吸引了十数位国民党高官政要在此兴建别墅,包括1931年广东省主席陈济棠在内的诸多军政要员均在此有居所,因此当时又被称为“广东政治权力的后院”和“民国广东军政后院”。
梅花在1929年被定为中华民国“国花”,同年古应芬将南京中山陵赠予的梅花带回广州种植,当时此地的道路两旁多植梅花,因此更名为“梅花村”。“国花”与梅花村之名相得益彰,使得梅花村更添一份独特的文化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梅花村历经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省委、中南局、军区等单位的进驻,后归还给省委。
北宋天禧三年(1020年),杨箕村中部的石门口一带已有人定居,并造田开村,初称簸箕里,村民以姚、李、秦、梁四姓为主,多自江西、福建迁入。
明弘治年间(1488),村落更名为簸箕村,并一直沿用至清代。直至1934年,为避重名,取“发扬光大祖先恩德”之意,更名为扬箕村。此后,该名被地图、文献等广泛记录。
由于脏乱差问题愈益严重,2010年,杨箕村启动改造,建设了15幢高层电梯楼供村民回迁。村内玉虚宫得以保留,而其他宗祠建筑则被拆除,代之以“宗祠文化广场”,并重建了包括姚氏、李氏、梁氏等在内的7座祠堂。
“友好同行,护苗成长”项目由梅花村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工服务站发起,联合15个社区儿童关爱服务点及多家“家校社”共建单位,为儿童提供多样化活动,增强他们的社区参与意识,构建儿童友好社区。
梅花村街社区慈善基金携手社工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通过腾讯公益线上筹款项目,与爱心人士共同打造“青苗”儿童书屋。该项目旨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温馨、适儿化的阅读环境,配备学习用品和书籍,为社区儿童提供寒暑假及课余时间的自习阅读空间,促进儿童成长,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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