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视障女生从广州坐高铁到深圳,从广州地铁到高铁站再到深圳地铁,每个站口都受到地铁工作人员和高铁站工作人员一共18次的接力帮扶,引导她到达目的地。这全程被以第一视角的视频录了下来。
残疾人出行有诸多不便,比较容易受到意外伤害。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为保障广大残疾人的权益,2022至2024年已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为广州市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统一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让残疾人出行有保障。有相关需求可到社工服务站咨询、求助。
注1: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注2:因意外事故致伤残或身故,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既有残疾属除外责任。
注3: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本公司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每次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烧伤面积是指皮肤烧伤区域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按《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注4:个人责任的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自然灾害;
(七)被保险人的生产、经营、商业、职业行为,以及被保险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八)被保险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等私人权利;
(九)被保险人侵犯知识产权及参与传播、共享非法文件。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家政服务人员所有、管理或代为保管的财产的损失,租用或借用的财产自然磨损或过度使用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精神错乱、智障状态下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的任何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因所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导致的任何赔偿责任;
(六)被保险人所有的非自住房屋造成的损失;
(七)艺术品、金银玉器、珠宝首饰、古玩字画、邮票货币、稀有金属、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电脑数据资料或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损失;
(八)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照管的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机动车辆或拖车造成的损失;
(十)被保险人所有、使用飞机、飞行器或重量超过5公斤的模型飞机造成的损失;
(十一)被保险人所有、使用帆船或其他发动机驱动的船只所造成的损失,但被保险人临时使用非自有的发动机动力小于75千瓦的船只造成的损失不在此限;
(十二)被保险人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合同,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十三)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十四)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石棉导致,或者与石棉相关引起的损失或费用,无论这些损失或费用是否可能同时由于其他原因所共同导致;
(十五)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十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任何间接损失。
广州市十一区范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综合性医院,但各医院的外宾病区、特诊病区和特诊病房除外。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对象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经医学鉴定,被保险人在非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二)经法律规定程序认定,乙方可以责任免除的情形。
(一)理赔所需通用资料。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2.广州市户籍所在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残疾人证。
3.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4.《非车险人伤案件快捷处理单》(必要时提供)。
5.若由代理人、受益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受益人的家属关系证明(公证书)、身份证等文件。
6.被保险人出险涉及驾驶机动车辆时,须提供有效驾驶证、行驶证。
7.以乘客身份乘搭交通工具出险时,须提供相关票据(公交车除外)。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就诊后,所产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须提供以下资料。
1.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2.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3.医疗收据原件。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医保结算证明、民政补助证明。
(三)因意外事故致伤残或身故,或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由残疾或烧伤者本人或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人伤类快捷处理单》,并提供以下列证明和资料。
1.涉及伤残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具有合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意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具有合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身体烧伤程度鉴定意见书。
2.涉及身故提供: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3.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涉及个人责任事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事故证明资料。
2.涉及财产损失提供:损失清单、购买发票、维修发票、检测证明等。
3.涉及第三者人伤提供:门诊、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用药清单、医疗收据原件等。
4.赔付协议、支付凭证。
(一)线上办理
1.医疗费发票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在“广东人保财险”公众号上可免交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但应提供原件拍照的电子版上传理赔系统,同时,应在发票原件上使用签字笔注明“X年X月X日已在人保财险理赔”字样并签名。
2.医疗费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在“广东人保财险”公众号上申请理赔并上传资料后,递交发票原件到邮寄方式或现场提交。死亡、伤残、重疾等的理赔,可提交原件供核实无误后退还。
(二)邮寄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55号,范新云,13431079189
(三)线下办理
(限工作日:8:30-12:30,13:30-17:30)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3号一楼大堂10号窗)
2.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55号二楼非车险部
3.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维权处信访室(广州市龙口西路375号一楼)
4.中国人保理赔网点
5.业务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8:30-12:30,13:30-17:30
13431079189、18476349712、95518、8239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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